各位师生:
就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出访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2、3月出访的团组需逐案说明,经所在单位、国合处批准后方能办理出访手续,相关材料要求根据《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因公出国出境管理及境外来访的通知》(附件一)执行。
对4月1日及以后的出访团组,建议充分研判形势、审慎出访,审批流程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承诺书》(附件二),经审批同意后出访。
拟出访师生务必提前了解所到国家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在途在外充分做好个人防护。
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可能的临时调整及国外航司关于中国航线的调整,妥善购买保险,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及我处。已返回境内的因公出访团组,请妥善保管证照,正式开学后第一时间交我处统一保管。
附件一: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因公出国境管理及境外来访的通知.pdf
国合处出国出境中心
2020年2月24日